关于开展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过程第二次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职成司函〔2012〕49号、〔2012〕189号和〔2013〕79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2014年1月9日“关于第二批、第三批和第三批补充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开展建设过程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数据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1.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将于1月9日至24日开放,24日14时关闭。
2.此次填报信息的时间节点分别为: 2013年12月31日。
3.填报的内容为2013年6月30日至2013年12月31日依据《任务书》和《建设方案》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完成的主要项目任务。
4.本次填报的信息内容与上次填报的数据格式一致,分为建设进度表(主要是数字化)和建设进度附表(主要是文字说明)两部分。
5.请各项目组填写本学期示范校项目建设阶段性工作总结(对照《任务书》和《建设方案》量化总结)。
6.各项目组填写的数据要真实、科学、合理、有据、统一。
本次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任务重、时间紧、项目多,请各项目组组织项目建设团队成员认真总结、汇总,由项目责任领导审核后于2014年1月16日之前完成。
示范校建设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